海运危险货物集装箱装箱远程智慧管理系统:https://www.sh.msa.gov.cn/CMIS/Boxing

发布时间:2021-11-30 09:13 编辑:学贵网-学贵以专_学贵有恒

海运危险货物集装箱装箱远程智慧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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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事局将于12月15日试运行“海运危险货物集装箱装箱远程智慧管理系统”,相关要求如下:

一、凡拟采用EDI申报系统发送集装箱装箱证明书的相关单位,发送前装箱检查员均应按本通知要求通过“装箱远程系统”上传集装箱装箱照片。

二、“装箱远程系统”分为装箱场站管理端(PC 端)及装箱检查员手机端两个模块。装箱单位应事先通过装箱场站管理端录入装箱计划,装箱工作结束后及时更新计划状态。装箱检查员在实施装箱现场检查工作中,应认真执行危险货物集装箱装箱情况拍摄规定,拍摄记录装箱前、中、后三种箱体状况和相应箱号情况并通过手机端上传照片。每次上传照片时需由装箱检查员本人进行人脸识别,拍摄装箱照片时应确保手机定位功能处于打开状态。

三、12月15日后,出现下列异常情况的集装箱不得装船出运:

(一)未通过“装箱远程系统”上传集装箱装箱照片;

(二)装箱照片上传时间晚于EDI电子装箱装箱证明书发送时间;

(三)装箱照片手机定位不在装箱场站已核查地理范围之内;

(四)“装箱远程系统”与EDI申报系统货物信息不符。

四、集装箱装箱检查员通过“装箱远程系统”上传装箱照片时应严格按照要求规范操作,确保装箱照片真实、有效,并与实际相符。对于检查中发现存在使用技术手段欺骗、造假、提供虚假装箱照片等行为的集装箱装箱检查员,上海海事局将按照《危险货物申报员和集装箱装箱检查员记分细则》相关规定一次违法记分 20分,并暂停其通过EDI申报系统报送集装箱证明书12个月。

五、对于地理位置位于上海行政区域以外,前期未经上海海事局执法人员进行地理位置现场核查的装箱单位,请于12月10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报送《海运危险货物集装箱装箱单位信息表》及本单位装箱检查员证件照电子相片(免冠、正面、彩色、无背景、JPG/JPEG格式,照片底色无要求)。

电子邮箱:wanghua@shmsa.gov.cn

六、近期上海海事局将结合《海运危险货物集装箱装箱安全技术要求》生效实施组织开展“装箱远程系统”线上操作培训,具体培训要求待定,请关注上海海事局门户网站相关通知。

系统情况介绍

船载危险货物EDI电子装箱证明书发送系统

上海海事局自2008年开始正式启用“船载危险货物EDI申报系统电子装箱证明书发送模块”,拟通过上海港出运的危险货物集装箱,装箱结束后均须由持证的装箱检查员通过该系统发送电子装箱证明书。电子装箱证明书发送的及时性及规范化程度将直接影响货物集装箱是否可以顺利出运。

海运危险货物集装箱装箱远程智慧管理系统

为进一步规范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查行为,上海海事局将于12月15日开始上线试运行“海运危险货物集装箱装箱远程智慧管理系统”,系统集成了人脸识别、GPS电子围栏等技术手段进一步加强对“集装箱装箱检查员不到现场监装”“未装箱即出具装箱证明书”等违规行为的动态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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