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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3-04 15:11 编辑:学贵网-学贵以专_学贵有恒

合肥学院教务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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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学院教务管理系统由教务处主办,权威提供合肥学院教务教学管理信息。

合肥学院教务处是学校负责教学管理的职能部门,在学校党政的领导下,在分管教学副校长的直接领导下对全校本科教学进行组织管理和实施。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构建五育并举教育体系,根据学校的办学定位,保障学校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合理配置教学资源,不断提高教学质量,提高教学管理水平和办学效益。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教学主管部门的政策和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拟定学校教学工作发展规划、教学改革、建设和年度教学工作计划,经学校批准后组织实施。
2、组织有关教学工作的规章制度、管理文件、工作规范的制定及修订工作,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3、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和社会经济发展需要,提出学校专业设置和调整意见,经学校批准后,完成专业的申报和调整工作。
4、负责组织制订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负责教学计划执行;负责制定学校教材建设和选用制度。
5、负责组织制订教学实验室建设规划,负责教学实验室建立、调整、撤销及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立项等工作。负责教学实验室安全的管理文件制定、教育、检查、保障体系建立,以及组织安全应急能力培训等工作。
6、负责制定(修订)学校各类实践教学规章制度并督促执行,组织编写及修订实践教学大纲等实践教学文件;负责实践教学信息收集、整理及统计分析工作。
7、组织开展教学研究,推进教学改革。负责各类质量工程项目立项、管理、验收及教学成果的评定、奖励与推广工作。
8、负责学校各类型本科招生工作:包括招生政策制定、招生章程制定、招生计划编制、招生宣传和招生录取等工作;特殊类型招生考试及录取工作;新高考各省份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设置;招生数据统计分析总结工作。
9、做好“第二校园经历”校际交流工作,包括学生报名、选拔、校际选派和教学协调管理工作。
10、做好辅修专业管理工作,包括新生报名、审核和录取;在校生确认、缴费、注册及教学管理工作;负责学生学籍管理、成绩管理、学籍异动、毕业生资格审查工作;负责学士学位授予工作。
11、负责组织教学运行保障;负责排课排考、学生注册及选课工作;负责全校教学资源的配置和调度。
12、负责教学工作相关数据的统计上报工作。负责收集、统计、分析各类教学状态数据。
13、积极推进教学信息化程度,促进信息技术与教学创新融合。
14、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以及协助其他相关部门开展工作。

合肥学院教务处电话

处办公室
0551-62158118
招生办公室
0551-62158118
教务科
0551-62158061
实践教学科
0551-62158062

   教学信息化管理科(学位办)

0551-62158063

教学建设科
 

0551-62158064

     实验室建设与安全管理中心

0551-62158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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