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会计信息采集填报常见问答

发布时间:2019-10-09 13:00 编辑:学贵网-学贵以专_学贵有恒


四、继续教育相关问题


问题1:继续教育是否自从事会计工作之日起开始参加?

 答:按照《辽宁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辽财会[2018]716号)文件规定,自从事会计工作起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


五、填写说明问题


问题1:如果我的高中学历证书或者职称证书找不到,怎么处理?

 答:学历证明可以登录学信网查验截图,学位证明可以登录学位网查验截图,初中级职称证明可在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网中“证书查询系统”中查验证明截图。


问题2:九几年的全日制的毕业证书不见了,非全日制的本科毕业证在,这种情况怎么填教育经历?

 答:全日制的可以选择初中及以下学历,无需上传证明附件,后期找到证书后可以进行信息变更,非全日制的学历如实填写即可。


问题3:在上传证明图片和身份证照片时,方向不是横向显示的,是否能通过审核?

 答:不能通过审核,可参照操作手册中附件1中的操作方法处理后再上传。


问题4:个人照片是否能上传生活照、艺术照?

 答:不能。


问题5:信息采集进行到一半,发现准备的附件资料不完整,可以退出,再次采集嘛?

 答:可以退出,下次使用姓名+证件号+登陆密码,重新登录,系统会保留相应的数据,会计人员补充缺少的信息后,上传相应的附件,提交审核即可。


问题6:工作证明模板,可以自己进行修改,删减嘛?

 答:不可以,会计人员必须按照模板,勾选相应的职位,经单位盖章后拍照或扫描上传。


问题7:在岗的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时一定要上传工作证明吗?

 答:在岗的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时一定要上传工作证明。根据财政部属地化管理要求,工作所在地是判断属地管理的第一层次标准。系统采集填写在岗信息的,在中级会计师考试报名、高级会计师评审等,可直接读取从事会计工作年限信息。如果不上传工作证明,系统会将其默认为待业人员或非从事会计工作人员。


问题8:信息采集审核通过后还可以直接修改吗?

 答:不可以。如果采集的信息已经提交或审核通过后,发现填写信息有误或相关信息发生变化,会计人员需登录辽宁省会计管理综合服务平台,在信息变更模块进行信息变更。

 

问题9:原会计事务管理系统中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的人员在确认采集信息时可以修改从事会计工作时间吗?

 答: 不可以。如果确认的采集信息存在错误,提交采集信息,再被审核驳回后,可进行一次修改。


问题10:进行信息采集时,不记得自己是否是原会计事务管理系统中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的人员,怎么采集?

 答: 如不记得自己是否是原持会计从业资格证的人员,可先申请注册,如提示证件号已存在,选择 : 原有用户设置密码登录进行登录。如还提示证件号有误,请联系当地会计管理机构,进行核实。

 
问题11:进行信息采集时,图片如何上传?

答: 严格根据采集页面图片上传示例进行上传。比如有些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需要上传两面,一面为人员信息和资格级别,一面为证书编号。

 特别地,有些证书没有编号,请信息采集的会计人员填入批准的文号。

 
六、附件(图片)处理方法明


1.如果照片大小超过最大容量,参考如下方法:

 选中图片--右键--编辑--进入画图工具--重新调整大小--百分比--保持纵横比--百分比值--确定-保存


2.如果照片上传后显示的照片方向不对,参考如下方法:

 
可以利用画图工具中的“旋转”按钮,把图片旋转到正确的显示方向,然后进行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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